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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优化产权交易公告发布及保证金退还流程的通知

【信息时间:2024-03-27】 【我要打印】 【关闭】

关于优化产权交易公告发布及保证金退还流程的通知

各相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《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(常财资〔2022〕27号)及《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常财资〔2021〕39号)等文件精神,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不断规范交易流程,维护委托方知情权,落实委托方责任制,现将交易公告发布及保证金退还流程调整如下:

一、2024年4月1日起,发布的交易公告增加委托方确认环节,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审批材料、工作底稿及相关上传附件等资料认真核验交易公告中内容是否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。

公告发布流程:中心经办人录入交易公告后推送至委托方,由委托方确认公告内容无误后,提交至中心复核后完成发布流程。

二、2024年4月1日起,买受人保证金退还增加委托方确认环节,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项目合同签订、资产交割等情况核查保证金退还条件。

买受人保证金退还流程:委托方联系中心经办人,告知已符合退还条件的项目名称及买受人等相关信息,中心经办人通过交易系统推送需退还保证金的项目至委托方,由委托方确认后完成保证金退还流程。

三、业务咨询:0519-85588172;技术咨询:0519-85588122

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
二○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


附件: 关于优化产权交易公告发布及保证金退还流程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