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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免收国有产权部分交易服务费

【信息时间:2023-09-26】 【我要打印】 【关闭】


近日,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的二手车网络电子竞价过程中,有两位竞买人分别给中心产权交易处打来电话咨询:“请问二手车交易费多少?”统一答复:“免收!”

本次成交的一辆二手车成交额25.3万元,经核算免收了竞得人服务费4730元,实现了竞买人交易成本“零负担”,受到市场主体的一致好评。按以往房产出租出借、房产转让、废旧资产、二手车等四类交易项目成交服务费成本测算,中心全年将减免国有产权交易市场主体服务费约200余万元,大大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。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《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精神,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,提高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效率,减轻市场主体负担,于9月18日下发了《关于免收国有产权部分交易服务费的通知》,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交易公告的房产类出租出借、房产转让、废旧资产、二手车等四类交易项目,免收竞得人交易服务费。同时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产权交易的中小微企业、自然人、个体工商户等服务费减按80%收取。

下一步,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继续深化落实省、市各项惠企减负政策,交易服务降费不降质,使公共资源交易更加透明、高效,持续助推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