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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

【信息时间:2022-03-30】 【我要打印】 【关闭】

根据《市编委关于设立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》(常编[2016)91)和《省编办关于明确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机构规格的批复》(苏编办复[2016)70)等文件,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,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。其主要职责为:

()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、规章和政策规定,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、设施和服务。

()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、国有产权交易、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。

()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,收集、发布和存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;为交易各方提供政策和信息咨询服务。

()核验进场交易项目手续和交易各方主体资格。

()使用评标专家库并配合做好日常维护。

()统一管理交易保证金;整理保管交易资料档案。

()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制度、操作规则、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。

()配合行业主管部门、纪检监察部门等监管,协助查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和投诉举报。

()对辖市、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开展业务指导和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