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高频问题”系列解答第七期
——评标办法设置常见问题
Q1:招标文件范本如何选择?
A1: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共有3套招标文件范本。
一、常州智能辅助评标施工范本2021,适用于施工类项目、EPC项目(带有按标准编制的工程量清单)。
二、常州市建设工程7.0服务类范本,适用于监理、勘察、设计、检测、项目管理等服务类项目,EPC项目(不需工程量清单)。
三、常州市建设工程7.0货物类范本,适用于货物类项目。
Q2:评定分离项目如何设置?
A2:仅需在“7.0系统”“招标项目”“初步发包”环节,将“评分办法”字段设置为“评定分离”即可。
Q3:默认有多余智能评审点,是否可以删除?
A3:智能辅助评标系统有多个智能评审点可供选择,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需要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进行删减,比如形式评审中的评分点1和评分点2,应根据项目类型删除一个。
Q4:评审点误删,如何恢复?
A4:评审点名称前带有“智”图形标记的为智能评审点,一旦删除,无法手动新增,需要重置评标办法才能恢复(先选其他评标办法保存,再选所需评标办法保存即可恢复)。
评审点名称前带有“人”图形标记的为人工评审点,如误删,手动新增即可。
Q5:初步评审是否可以新增评审点?
A5: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可根据项目实际新增评审点,新增的评审点仅支持人工评审。
Q6:报价评审是否均可实现系统自动打分?
A6:符合省招标办关于印发《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、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》的通知(苏建招办〔2017〕7号)中规定的五种报价评审办法,均可自动打分。
Q7:报价评审直接打分如何设置?
A7:如需直接打分,应删除默认自动打分评审点,新增评分点,设置为“直接打分”,填写最高分、最低分,并挑选汇总方式。
Q8:技术标评审如何设置?
A8:技术标评审点需要手动新增,打分方式为直接打分,自行选择是否需要暗标,选择暗标可以看到暗标的评分规则。
特别提醒:评分点查看不能进行修改,修改会导致评委看不到投标文件。
Q9:技术标汇总方式如何选择?
A9:常用的汇总方式为:最终得分=去掉一个评委最高得分去掉一个评委最低得分,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得分。此种汇总方式以评委维度来汇总,在“中标候选人公示”阶段,可公示各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单位的打分情况。
最终得分=按分项汇总规则汇总累加得分,此种汇总方式以评审点维度来汇总,评委的技术标打分情况无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公示。特别提醒:此种方法慎用。
Q10:信用分评审如何设置?
A10:如本项目需要进行信用分打分,主要为房建(含专业工程)、市政和监理项目,直接保留默认评分即可。
特别提醒:如无信用分评审,则应删除此评审点。不删除会导致评委无法汇总得分进行排名。
设计项目信用分不适用此默认评审点,应删除,并在其他打分中新增。
Q11:其他打分如何设置?
A11:应根据实际需要新增评分点。
特别提醒:技术标为暗标评审时,如有项目经理答辩评审点,应设置在“其他评审”中。如设置在技术标评审中,则无法打分至对应投标单位。